为有效预防和管控驾驶员的酒驾行为, 锡市天安公交公司于9月份在驾驶员队伍中开展了酒精测试活动,杜绝驾驶员酒驾行为的发生。
活动中,在检查人员的监督下, 驾驶员用吸管往酒精测试仪内吹气,如果测试仪没有异常显示,表示顺利“过关”;当酒精浓度达10毫克时,驾驶员按规定不准驾驶车辆。
酒精测试仪的使用,从源头上杜绝了公交车司机酒后驾车的行为,为做好营运安全工作增加了一道防线。